“AI外呼”肆意騷擾咋辦?
律師建議完善個人信息保護相關處罰與賠償規則 引導技術向善
來源: 新法治報 | 日期: 2024年08月14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近期,有不少網友反映,頻繁接到“AI外呼”打來的營銷電話,數量遠超人工客服,“拉黑”和開啟手機廣告攔截功能都不管用。此類行為既侵擾私人生活,又涉及個人信息保護問題。
“AI外呼”為何突然興起?AI騷擾電話為何防不勝防?如何規范新技術應用?帶著這些疑問,近日,新法治報記者進行了調查,并采訪了相關法律人士。
“拉黑”攔截都不管用
“先生您好,我們是做采耳養生的,方便加一個微信了解一下嗎?”8月10日早晨,南昌市民楊先生被一通陌生電話吵醒。“本以為是工作電話,結果是廣告騷擾電話。”被打擾的楊先生憋著一肚子火,話到嘴邊卻又咽下,只因“對方根本不是‘人’,說了也白說”。
一模一樣的開場白、一模一樣的語氣,最近楊先生隔三岔五就接到這樣的電話,電話那頭發出甜美女聲的正是“AI外呼”系統。明確拒絕后,對方挽留了幾句,隨后主動向楊先生道歉,“抱歉,不打擾了,祝您生活愉快,再見!”
“對方永遠彬彬有禮。”楊先生無奈地搖搖頭。由于工作需要,平時他不敢漏接陌生電話,而073等號碼開頭的騷擾電話總能繞過智能手機攔截,一天打幾個進來,不知道該不該接。
楊先生試圖回撥,但是無法撥通。有一次,在好奇心驅使下,楊先生試著回答了對方的問題,AI電話馬上轉人工服務,并指導楊先生加微信,微信名稱顯示是上海的某養生保健機構。“不明白他們是怎么知道我的電話號碼的,還是外地的。”楊先生表示,這些擋不住的“AI外呼”就像電子牛皮癬一樣“粘”在手機上。
楊先生的經歷并非個例。前段時間,上海不少市民反映,接到了上海某口腔醫院AI騷擾電話,“拉黑”和開啟手機廣告攔截功能都不管用,讓人不勝其煩。
一“呼”百應成本低廉
記者了解到,楊先生所接的AI騷擾電話背后是相關企業運用新技術推出的“AI外呼”系統。
“企業普遍運用‘AI外呼’,它堪稱機器人‘銷冠’。”記者以經營者身份咨詢了某“AI外呼”系統的客服人員,對方告訴記者,他們公司提供的“AI外呼”系統已幫助超過1萬家企業,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即可完成線上簽約。簽約之后,便可開始使用“AI外呼”系統,可實現降本增效。
據上述工作人員介紹,“AI外呼”系統的核心功能是通過后臺軟件讓機器人代替人工撥打電話,機器人打出去的電話可以直接轉人工跟進,提高工作效率。“AI外呼”系統從后臺設置對應的話術和語音,導入商家搜集的客戶名單之后,就能自動向消費者撥號、詢問邀約、勸說挽留,實現一“呼”百應,效率翻倍。
月薪幾千元的員工一天可打上百個電話,而“AI外呼”系統效率更高,且更便宜。同時,“AI外呼”系統能記錄客戶反饋的信息,通過大數據分析和智能篩選,精準識別潛在消費者,幫助經營者把時間和精力集中在有購買意向的客戶身上。現在的“AI外呼”系統還可以根據客戶的語氣、語速等細微變化,智能調整溝通策略,“讓客戶感受到如同真人般的親切和溫暖”。
近日,記者通過咨詢多家“AI外呼”平臺了解到,目前“AI外呼”系統普遍采取兩種收費模式:一種是收取坐席費,一年500元左右,話費由商家自理,通常每分鐘約0.13元;另一種是收取套餐費,不同的“AI外呼”系統價格不同,例如某“AI外呼”平臺199元的套餐包括1590分鐘通話時長,超出部分按照0.13元/分鐘收費。“AI外呼”系統一天可以撥打約1000通電話,相當于三四名客服人員的工作量。假設一通電話的平均時長為1分鐘,一天打出1000分鐘電話,費用不超過180元,成本比人工低。
近年來,運營商加大了對高頻呼出騷擾電話的識別和封號力度,而“AI外呼”平臺卻能通過回撥、直撥、點撥、卡撥等技術手段予以規避。以某“AI外呼”平臺介紹的“回撥”功能為例,通過使用中間號將主叫轉變為被叫,使企業作為接聽方,規避運營商對外呼頻次的限制,同時可靈活選擇外顯號碼和歸屬地,增強客戶信任,被封號后還能隨時替換。消費者無法回撥,商家會引導消費者添加微信,以便進一步溝通。
亟須納入規范管理
“學科培訓”“口腔護理”“保險理財”……源源不斷的騷擾電話影響了消費者的日常生活,“618”“雙11”期間更甚。
其實AI與電話相結合并不是新鮮事。例如,2016年,某火鍋餐廳推出AI電話服務,為消費者提供便捷的語音點餐服務。然而,這幾年,其在電話營銷方面“變了味”。“AI只是表面,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才是本質。”江西朗秋律師事務所律師萬浩告訴記者,造成大規模騷擾的關鍵在于輸入“AI外呼”系統的客戶名單,該名單涉及個人隱私,法律已作出了相關規定。
7月1日起施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規定,經營者不得過度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不得采用默認授權等方式,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者同意收集、使用與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個人信息。個人信息保護法、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亦有類似規定。《江西省電信條例》也規定,電信用戶同意后又明確表示拒絕的,應當停止向其撥打商業性電話或者發送商業性電子信息。
現實中,很少有人因電話騷擾而去訴諸法律,并獲得賠償。萬浩坦言,針對騷擾電話的民事賠償和行政處罰規則還不完善,消費者對此類“小事”的訴訟意愿不強,客觀上縱容了類似行為,“AI外呼”亟須納入規范管理。
“技術本無罪,卻能放大違法行為的危害,應盡快通過法律懲治、職能部門治理等手段引導技術向善。”萬浩說,對于“AI外呼”企業販賣個人信息、商家撥打騷擾電話牟利等行為,一方面,要完善賠償和處罰規則,支持消費者通過訴訟維權;另一方面,監管部門應積極介入,督促手機App等獲取個人信息的主要渠道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從源頭上保護個人信息。在山東菏澤,已出現企業因未經消費者同意,使用“AI外呼”系統撥打消費者電話、發送商業信息而被處罰的先例。
(文/王政 全媒體記者吳強 漫畫/劉晨陽)
編輯:聶琪
校對:王小明
復審:廖世杰
審簽:毛小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