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昌縣人民法院執行懸賞公告

來源:  新法治報     |    日期:  2025年02月28日     |    制作:  龔迎霞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因被執行人謝愛興等人拒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充分利用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及其財產,有效執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經申請執行人申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特發布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謝愛興,男,1963年11月07日出生,住江西省撫州市廣昌縣塘坊鎮大株村橫山魚潭組,公民身份證號碼:36253219631107XXXX

  執行案號:(2024)贛1030執1560號涉案標的:26000元及逾期利息

  懸賞金額:

  一、凡提供上述被執行人名下可供執行財產線索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經本院查證屬實并據此線索執行到位的,申請執行人承諾按照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0%支付懸賞金。

  二、凡向本院舉報上述被執行人藏匿處,協助本院依法拘留被執行人的,本院將按照申請執行人承諾給付舉報人人民幣1000元。注: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線索的,懸賞金由先舉報一方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

  本院對提供線索人身份及線索信息予以保密。

  承辦人:廖法官

  舉報電話:0794-3612520

  被執行人:石小林,男,住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陰鎮后陳村前園84號,公民身份證號碼:35018119811207XXXX

  執行案號:(2023)贛1030執1352號涉案標的:219045元及逾期利息。

  懸賞金額:

  一、凡提供上述被執行人名下可供執行財產線索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經本院查證屬實并據此線索執行到位的,申請執行人承諾按照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0%支付懸賞金。

  注: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線索的,懸賞金由先舉報一方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

  本院對提供線索人身份及線索信息予以保密。

  承辦人:孫法官

  舉報電話:0794-361251

  被執行人:袁雪花,女,1979年1月15日出生,住江西省撫州市廣昌縣頭陂鎮馬路上69號,公民身份證號碼:36253219790115XXXX

  執行案號:(2023)贛1030執1227號涉案標的:37000元

  懸賞金額:一、凡提供上述被執行人名下可供執行財產線索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經本院查證屬實并據此線索執行到位的,申請執行人承諾按照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20%支付懸賞金。

  注: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線索的,懸賞金由先舉報一方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方共同獲得,自行分配。

  本院對提供線索人身份及線索信息予以保密。

  承辦人:孫法官

  舉報電話:0794-36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