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祥:司法所里的“和事佬”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     |    日期:  2025年11月05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人物簡介

王永祥,1969年9月生,進賢縣司法局民和司法所所長,先后榮獲“全國司法所模范個人”“全省人民調解先進個人”“全國司法所模范個人”等榮譽,被選聘為“江西省第四批人民調解專家”,被評定為一級人民調解員,榮記個人一等功獎勵。

王永祥(左一)參與普法宣傳(圖/受訪單位提供)

在群眾口中,他是親切的“活字典”“解鈴人”;在同事眼中,他是可靠的“老黃牛”“定盤星”……而這位深受信賴的人,就是進賢縣司法局民和司法所所長王永祥。

三十余年來,王永祥扎根司法行政一線,用腳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化解矛盾,當好化解糾紛的“和事佬”,累計調解矛盾糾紛1000余件,成功率達97%以上,群眾滿意度超95%,累計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近2000萬元。

盡心盡力辦好群眾訴求

“收到了錢嗎?”“已經收到了10萬元。”

11月3日,記者見到王永祥時,他正在進行回訪。

“要不是王所長一次又一次耐心地組織調解,我的錢還不知道什么時候能拿到。”見到記者,余先生打開了話匣子。2017年,余先生出資150余萬元幫助林某(化名)修建廠房,修建完后,林某沒有支付費用,雙方約定余先生以150萬元入股經營。但是,經營兩年后,余先生沒有收到分紅,且對公司賬目也不清楚。余先生于是將對方告上了法庭,今年4月份,法院作出了判決。

“判決下來后,對方只支付了3萬余元,無奈之下,我只能找到司法所進行調解。”余先生稱。

“接到調解申請后,10月底,我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王永祥介紹,經過了一上午的耐心調解,最終被執(zhí)行人林某答應再支付110余萬元,10月31日前支付10萬元,余款定于自2026年開始的每年春節(jié)、端午節(jié)、中秋節(jié)之前各付5萬元(即每年支付15萬元)直至款項付清為止。

“我會跟進剩余款項的支付情況,有什么問題隨時來找我。”了解完情況后,王永祥握著余先生的手說。

“群眾訴求無小事。群眾主動找上門來,是對我們的信任。”多年來,王永祥時刻把群眾冷暖掛在心上,努力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成為轄區(qū)群眾的貼心人。

累計挽損近2000萬元

1992年,王永祥大學畢業(yè)后就成為了一名鄉(xiāng)鎮(zhèn)基層干部。2022年,因工作成績突出,王永祥被調至位于城關鎮(zhèn)的民和司法所工作任所長。然而,到崗第一天,王永祥就遇到一個棘手的案件。

“轄區(qū)某企業(yè)一名員工不幸去世,涉及賠償問題雙方難以達成一致。”接到消息后,王永祥火速趕往現場,發(fā)現企業(yè)門口已聚集了死者家屬和30多名同鄉(xiāng),他分別與雙方當事人展開多輪調解,不偏袒任何一方,通過以案釋法、以法通理、以理融情,終于在事發(fā)后第6天促成雙方和解。

從鄰里糾紛到勞資矛盾,從家庭瑣事到群體性事件,他始終以“法理”為綱、以“情理”為脈,累計調解矛盾糾紛1000余件,成功率達97%以上,群眾滿意度超95%,累計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近2000萬元。

“調解不是‘和稀泥’,而是要在法理和人情之間找到平衡點。”面對基層矛盾糾紛的復雜性與多樣性,王永祥總結出“耐心+毅力”“法理+情理”的“雙加”工作法,成為化解矛盾糾紛的“金鑰匙”。

“每調解好一件糾紛,社會就多一份和諧。”談起三十余年扎根基層司法行政一線的初衷,王永祥如是說。在他看來,人民調解工作盡管艱辛而繁瑣,但能看到雙方握手言和,一切都值了。

(文/記者方維芳

編輯:聶琪

校對:陳衛(wèi)星

復審: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