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查酒駕醉駕 守護出行平安
江西公安交管部門持續開展綜合執法夜查整治行動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客戶端 | 日期: 2025年12月15日 | 制作: 賈辛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近期,酒駕醉駕、超限超載、超員以及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呈抬頭上升趨勢,尤其是夜間時段各類交通違法行為較為嚴重。為切實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風險,江西各地公安交管部門緊盯夜間違法行為高發時段、路段,持續開展酒駕醉駕等夜查綜合執法整治行動,并針對超限超載等貨運車輛違法行為,聯合交通運輸等部門開展持續打擊,有效凈化道路安全環境。

夜查酒駕(圖/受訪單位提供)
夜查酒駕不松懈
12月6日1時許,駕駛人安某軍駕駛汽車行駛至南昌市解放西路時,被南昌市公安局交管支隊青云譜大隊民警依法攔停,民警要求其接受酒精檢測。不料對方拒不配合,多次推開酒精檢測儀,隨即民警將安某軍控制,并將其帶至醫院做抽血檢測,發現其體內酒精含量為133.99mg/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目前,該大隊正對安某軍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和妨害公務行為作進一步處理。
12月5日晚,峽江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在該縣工業園區玉華路與錦繡路交會口開展夜查酒駕行動。19時35分,民警發現一輛紅色小車形跡十分可疑,遂上前對該車駕駛員習某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38mg/100ml,屬酒駕。查證屬實后,執勤民警依法對習某作出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12月4日,景德鎮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昌江大隊聚焦夜間出行高峰時段,在轄區重點路段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其間,民警手持酒精測試儀,對過往車輛逐一核查,精準打擊酒駕醉駕、超速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同步查處濫用遠光燈等影響夜間安全駕駛的行為。面對違法駕駛人,民警堅持“執法+宣傳”同步推進,引導駕駛人摒棄僥幸心理,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12月6日0時16分,江西省公安廳交管總隊高速交警七支隊第三大隊民警在吉水南收費站開展酒駕整治行動時,查獲駕駛人劉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查,劉某體內酒精含量達24mg/100ml。隨即,民警依法對其作出相應處罰。
提前放下超員乘客被識破
12月2日,江西省公安廳交管總隊高速交警二支隊第五大隊民警在九江東收費站開展綜合執法夜查行動過程中,查獲一輛面包車超員的違法行為。經查,該車核載7人,實載13人。為躲避檢查,該車駕駛員劉某讓其中6名乘客提前下車,后續再繞過收費站接人。民警還在該車內發現車廂后部放置了多條長凳供乘客乘坐。隨即,民警對駕乘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并依法對駕駛員劉某作出相應處罰,同時協助安排車輛將乘客安全轉運。
日前,江西省公安廳交管總隊高速交警六支隊第一大隊民警在東鄉西收費站執勤時,發現一輛面包車存在超員嫌疑。當民警打開該車車門后,發現后排乘客有坐在行李箱上的、有平躺在貨物上的,狹小的空間里擠滿了貨物和人員。經查,該車核載9人,實載12人。民警對駕乘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后,依法對駕駛員劉某作出相應處罰,并責令其轉運超員人員和貨物。
為切實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連日來,黎川縣公安局交管大隊聯合該縣交通運輸局,在轄區開展超限超載專項整治行動。其間,該大隊分析研判貨運車輛通行數據,鎖定轄區重點路段及夜間貨運通行高峰時段,采取“固定檢查+流動巡查”相結合的勤務模式,先后查獲兩輛嚴重超限超載的貨運車輛。
隨即,民警在對駕駛員進行嚴厲批評教育,責令其當場卸載超限貨物后,移交至交通運輸部門作出進一步處罰。
嚴查易肇事肇禍違法行為
連日來,南豐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夜間巡查小分隊”緊盯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不松懈,在轄區國省道及城區路段開展綜合執法夜查行動。
12月9日凌晨,“夜間巡查小分隊”在該縣206國道查獲一輛裝載著大型機械設備的無牌貨車。民警向貨車駕駛人指出駕駛無牌車輛的危險與危害后,責令其立即安排其他車輛前來轉運車上設備。此外,民警依法對該駕駛人作出處罰。當晚,該大隊民警還對故意遮擋號牌及號牌不清車輛一一查處,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為確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保持總體平穩,連日來,婺源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持續開展周末夜查專項行動。其間,該大隊采取“前半夜+后半夜”“城區+農村”“固定設卡+流動巡邏”相結合的模式,嚴查酒駕醉駕、涉牌涉證、“三超一疲勞”等易肇事肇禍的突出交通違法行為。12月以來,該大隊共查處酒駕38起、涉牌涉證85起,進一步凈化了路面交通環境。
(記者成錦霖)
編輯:賈辛
校對:陳衛星
復審:全來龍